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报、培养单位审核推荐、专家组评审,现就2023年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的形式,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公示时间2023年6月14日——6月19日。
4.联系方式: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86832041;行政楼610-1。
附件:2023年浙江传媒学院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拟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