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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7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案例教学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的一种重要方法。为加强案例教学,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1907号)《浙江传媒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传院研【201510号),现开展2020年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申报及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案例库建设以课程为单位,范围包括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现有培养方案中适宜采用案例教学的课程。

2.案例库建设项目在建设起止时间内应能及时运用于研究生教学实践中并获得案例教学效果调查。

3.项目负责人应为校内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课教师,系统讲授过所申报的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效果良好,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一定实践经验。业界导师、行业专家及研究生可作为成员参与。

4.正在承担各类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研究生教改项目未结项者不予立项(以结项文件为准)。

二、工作流程

2020年度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将采用网上申报。

1.申报人登录校科研系统填写并提交申请书。提交后导出《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申请书》并打印纸质稿一式1份。项目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18日至202031日。同时,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填写并打印“申请者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书”一式1份(见附件1)。

2.项目负责人提交以上两项纸质稿到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申请书纸质稿须有完整的团队成员签名。

3.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039日前提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审核通过的纸质稿。

4.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公布立项名单。

三、建设要求及经费

1. 案例库建设项目立项后建设周期为一年。

2. 案例库建设以提升学生的应用能力为导向,反映相关行业工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能力的要求。案例应结构严谨、叙述清晰、准确实用,具有典型性、创新性和启发性。每个课程案例库应包含多个(至少15个)案例,原创性案例应占30%以上。案例应作为理论教学的有效支撑,及时运用于教学实践中。每个案例授课时间不少于1学时,案例教学学时应不少于该门课程总学时的1/3(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见附件2)。

3. 立项半年后为中期检查时间,一年后为结项时间。项目负责人应按文件要求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提交相关报告及材料。

4. 项目建设经费为3万元/项,由项目负责人统筹管理。建设经费分期拨付,立项后拨付40%,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30%,结项后拨付剩余30%

5.建设成效显著的案例将被推荐参评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陈晓凤 电话:86832649

联系地址:行政楼609-1研究生培养与运行科

 

附件1:申请者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附件2: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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