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
当前位置是: 网站首页 -- 日常通知 -- 培养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7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55号)、《浙江传媒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511),现开展2020年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及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现有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程。

2.项目负责人应为校内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课教师或导师。业界导师、行业专家及研究生可作为成员参加。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项。

3.正在承担各类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研究生教改项目未结项者不予立项(以结项文件为准)。

二、工作流程

2020年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将采用网上申报。

1.申报人登录校科研系统填写并提交申请书。提交后导出《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并打印纸质稿一式1份。项目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18日至202031日。

2.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稿到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纸质稿须有完整的团队成员签名。

3.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039日前提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审核通过的纸质稿。

4.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公布立项名单。

三、建设要求及经费

1. 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

2. 立项半年后为中期检查时间,一年后为结项时间。项目负责人应按文件要求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提交相关报告及材料。

3.项目建设经费为2万元/项,由项目负责人统筹管理。建设经费分期拨付,立项后拨付40%,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30%,结项后拨付剩余30%

4. 立项项目应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优秀研究生课程认定的制作要求录制视频课程及准备相关资源。符合要求者,将被推荐参评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认定并在省研究生课程平台上线。视频录制费用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统筹。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陈晓凤 电话:86832649

联系地址:行政楼609-1研究生培养与运行科

Copyright © 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版权所有

中国 · 浙江 ·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