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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级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检测及盲审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7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导师、2013级研究生: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及送审规定》(试行),2013级研究生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及盲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复率检测

1. 3月17日前,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交论文定稿一份,各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对论文进行形式审查(包括论文格式、错别字等)。

2.经形式审查后确认无误后,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交论文文档正文部分电子版及导师签字后《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表》。(正文即:除封面、扉页、目录、参考文献、附录和致谢之外的论文部分,命名方式为:专业方向-学号-姓名.doc

3.3月20日前,各学院将本学院研究生论文电子版按专业方向打包后发送到yjsc@zjicm.edu.cn,《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表》提交到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行政楼610;86832649)。

4.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统一进行,检测完成后向各学院反馈检测结果。

5.重复率检测结果处理

⑴通过检测

学位论文初检(或复检)复制百分比≤20%,由导师结合章节复制比等相关情况,负责审查鉴定。导师认为学位论文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可进入送审和答辩等后续程序。

⑵修改后复检

20%<学位论文初检复制百分比≤40%,由导师负责督促修改,修改时间为一周,修改完成后研究生填写《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复检申请表》,导师同意后进行复检。

⑶未通过检测

学位论文初检复制百分比>40%;复检复制百分比>20%。以上两种情况视为“未通过检测”。

“未通过检测”的学位论文,不得进入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等后续程序。研究生须对论文做较大的修改完善,修改时间不少于半年,修改论文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可重新申请检测。同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的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对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鉴定,并由专家组给出书面鉴定意见。若存在严重作假情形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二、盲审

1.除涉密学位论文外,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均属盲审范围,盲审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2.研究生在通过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后须将盲审论文一式三份提交学校职能部门,论文必须隐去作者和导师的姓名、作者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著(作品)、致谢以及文中所有可能反映出导师与作者信息的内容,并采用学校规定的封面。

3.盲审结果处理

送审评阅含评语和结论两部分。评阅结论分为“等级评定”和“答辩准否”两项。“等级评定”分四档:优(90―100分); 良(80―89分);合格(60-79分); 不合格(60分以下)。“答辩准否”分三档: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不同意答辩。

⑴评审专家对学位论文评定为“合格”及以上,且“同意答辩”的,研究生须根据评阅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论文进行完善,提交答辩委员会答辩。

⑵评审专家中有对学位论文评定“合格”及以上,且“修改后答辩”的,研究生须根据评阅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要求写出具体修改说明,是否提交答辩委员会答辩由导师决定。

⑶评审专家中有对学位论文评定等级为“不合格”或“不同意答辩”的,如只有1位评阅人提出否定意见,研究生须根据评阅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导师审核、培养单位同意后送原评阅专家评阅。再次评阅合格,则可参与答辩;再次评阅不合格,则终止本次答辩程序。如有2位或以上评阅人提出否定意见,终止本次答辩程序。答辩程序终止后,申请人须根据评阅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实质性修改,半年后按程序重新检测、送审,第二次评阅仍未通过将取消答辩资格,不再受理答辩申请。

三、注意事项

研究生必须保证最终检测版本与提交的盲审纸质稿内容一致。如若发现二者不一致,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做相应处理。

四、附件

1.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表

2.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复检申请表

3.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封面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15年3月15日

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表.doc

附件2: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复检申请表.doc

附件3: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封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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