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见附件,请各培养单位将评阅意见书分发给研究生本人和校内导师。根据《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及送审规定(试行)》(浙传研[2015]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审结果为2位评阅人提出否定意见的,终止本次答辩程序。
2.评审结果为1位评阅人提出否定意见的,要求研究生根据评阅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填写二次送审申请(申请书见附件1),由导师审核并经培养单位同意后,提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再次送审。
3.评审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且“修改后答辩”的,要求研究生根据评阅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提交具体修改说明(样表见附件2),由导师给出是否答辩的意见。
4.评审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且“同意答辩”的,研究生须根据评阅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完善,提交答辩委员会答辩。
5.按照学校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和毕业典礼的进程安排,二次送审的论文修改稿和申请书于5月14日下午16:00前由各培养单位统一提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二次送审申请书
附件2:浙江传媒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专家评阅后修改说明表
|
|
| 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二次送审申请书.doc
|
| 附件2:浙江传媒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专家评阅后修改说明表.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