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导师岗位责任意识,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考核管理办法(暂行)》(浙传院研[2012]5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开展研究生校内导师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负责研究生校内导师考核工作的组织,各学院按照《浙江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考核管理办法(暂行)》(见附件1)对校内导师上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最终审议。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导师。(见附件2)
校内导师填写《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校内导师考核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考核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2015年5月18日前交归属研究生方向所在学院。
各学院对校内导师上交的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于2015年5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汇总材料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在考核中获得优秀者(比例控制在10%以内)可获得年度优秀指导教师称号并获得研究生奖教金。考核不合格者由学校做出暂停招生或取消导师资格处理决定。
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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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附件包.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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