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进一步深入推动双导师制,根据《浙江传媒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浙传院研〔2012〕1号)的规定,经研究,学校决定增补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导师和业界导师,现通知如下:
新闻与传播专业,分广播电视新闻学、新闻与媒体管理、新媒体传播、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广告与品牌传播、媒体话语与传播六个方向。
校内导师和业界导师的申请条件以《浙江传媒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暂行)》(附件1)第四条为准。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一式二份《浙江传媒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导师申请审核表》(见附件2)或《浙江传媒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业界导师申请审核表》(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申请方向所在培养单位负责资格及材料的审核。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盖章后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于2015年9月6日下午16:00前上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3、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提交的申请人资料进行复审,确定增补名单。
4、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根据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名单上报学校并发文公布最终结果。
联系部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行政楼610室)
联系电话:86832649;联系人:周佳丽、陈晓凤
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浙传院研〔2012〕1号)
附件2:浙江传媒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导师申请审核表
附件3:浙江传媒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业界导师申请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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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附件1:浙传院研[2012]1号浙江传媒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暂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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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附件2:浙江传媒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导师申请审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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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附件3:浙江传媒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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