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及《浙江传媒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暂行)》(浙传院(2012)11号)要求,我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管理,明确工作责任,现请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研究生分管领导、专业方向负责人、研究生秘书,于9月8日(周二)前将具体名单上报研究生处。谢谢支持配合!
联系人:杨旭丹 86706226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15.9.6
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责任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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