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 《浙江传媒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浙传院研【2014】6号)规定,现将201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体在籍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获奖比例及评定依据
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设定、金额标准、获奖人数比例及等级评定依据如表2-1所示:
表2-1研一学生奖励标准、获奖比例及评定依据
学业奖学
金等级
| 学业奖学金
金额(人/年)
| 获奖人
数比例
| 等级评定依据
|
一等奖学金
| 10000元
| ≤30%
| 第一志愿优秀考生或本科阶段为“985”、“211”院校国家计划内的调剂考生(不包括该类院校的独立院校毕业生)
|
二等奖学金
| 8000元
| ≤70%
| 其他
|
二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等级设定、金额标准、获奖人数比例及等级评定依据如表2-2所示:
表2-2研二学生奖励标准、获奖比例及评定依据
学业奖学
金等级
| 学业奖学金
金额(人/年)
| 获奖人
数比例
| 等级评定依据
|
一等奖学金
| 12000元
| ≤15
| 第一学年的成绩和实践、科研表现等
|
二等奖学金
| 10000元
| ≤25
|
三等奖学金
| 8000元
| ≤60
|
三、拟定名额分配(根据获奖比列及评定依据得出的具体指标)
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人数拟定名额分配如表3-1所示:
表3-1研一拟定名额分配
专业方向
| 一等奖(人)
| 二等奖(人)
|
广播电视新闻学
| 5
| 12
|
新媒体传播
| 3
| 8
|
新闻与媒体管理
| 3
| 8
|
广播电视播音主持
| 3
| 7
|
广告与品牌
| 1
| 4
|
媒体话语与传播
| 1
| 1
|
合计
| 16
| 30
|
二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人数拟定名额分配如表3-2所示:
表3-2研二拟定名额分配
专业方向
| 一等奖(人)
| 二等奖(人)
| 三等奖(人)
|
广播电视新闻学
| 3
| 4
| 11
|
新媒体传播
| 2
| 3
| 9
|
新闻与媒体管理
| 2
| 3
| 7
|
广播电视播音主持
| 1
| 2
| 5
|
合计
| 8
| 12
| 32
|
四、评定基本条件
1.评定学业奖学金基本的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与社会实践;
(五)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未完成个人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者;
(二)评奖学年有课程不及格者;
(三)本学年中受到各类处分,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追究者;
(四)在读期间有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行为者;
(五)学校认定的其他不适合发放学业奖学金的情况。
3.退学、办理保留学籍、休学或按学制本应毕业而未毕业的研究生不参与当年的学业奖学金评定。
五、评审程序
(一)各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制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并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备案。
(二)研究生根据申报条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浙江传媒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应支撑材料。
(三)培养单位评定小组对研究生本人提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并在学院公示初评结果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四)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对候选人进行再次审核,报校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获奖名单。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报送要求
(一)培养单位评审工作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操作透明,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二)培养单位完成评审和公示环节后需报送以下材料:
1.《浙江传媒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应支撑材料。
2.《浙江传媒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3.评审工作总结(须包含评审依据、评审过程、评审结果等内容)。
所有书面材料均一式四份,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三)培养单位上报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3日16:00前,书面材料交至行政楼610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联系电话:86706226。电子邮箱:yjsc@zjic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