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结合学校校历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25年上半年部分节假日的教学安排温馨提醒如下:
一、清明节
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4月4日(周五)停课,不统一安排补课。
二、劳动节
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
4月27日(周日)上班,补5月5日(周一)课程。
三、端午节
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6月2日(周一)停课,不统一安排补课。
四、课程调补说明
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停课一次,原则上学校不统一安排补课(如有需要,教师可自行安排补课)。
研究生院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