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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4   点击量:

为不断充实我校导师队伍,优化导师结构,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学位点建设,根据浙传院研〔2012〕1号《浙江传媒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现将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增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补范围

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分广播电视新闻、新闻与媒体管理、新媒体传播、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四个方向。

二、新增研究生校内导师遴选要求

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深造诣,科研成果丰富,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同时符合下列3点要求:

1.申请者原则上应在岗位退休前能带满一届,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者。

2.科研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内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项目至少1项;

(2)在科研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方面贡献突出。近5年内主持地方政府或企业、事业单位横向科研项目,经费10万以上(含10万),能够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应用型研发工作及学位论文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

(3)近5年以作品主创者身份创作的作品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1项;

3.科研论文或著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3年内在权威、一级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

(2)近3年内在二级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3篇;

(3)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学术专著1部。

4.申请担任硕士生导师的教师需向分方向所在的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由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初选名单,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最终名单由浙江传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

三、工作日程安排及所需材料

2013年9月30日(周一)下午3点之前,请申请担任硕士生导师的教师将以下材料一式3份,交至方向所在二级学院办公室。

广播电视新闻学、新媒体方向,提交材料至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学办蒋婧老师处。联系电话:86832111,13857130808。

新闻与媒体管理方向,提交材料至管理学院教学办朱觅老师处。联系电话:0573-89390359,15058184190。

广播电视播音主持方向,提交材料至播音主持艺术学院教学办唐银国老师处,联系电话:86832126,13251015805。

2013年10月10日(周四)下午3点之前,请各方向负责人将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到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周佳丽老师处,联系电话:86832649,15988101027。

1.提交《浙江传媒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2.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的复印件;

3.提交在研科研项目的项目下达书或项目合同的复印件;

4.提交本人的科研成果复印件。

附件:浙江传媒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13年9月24日

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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