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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30   点击量:

关于评选2013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通知

新闻与传播学院:

根据 《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暂行)》(浙传院研【2012】8号)规定,2013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开始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基本条件及申报对象

(一)奖励标准:

1.优秀奖学金分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1500元。

2.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研究生总数的10%,二等奖学金的评定比例为研究生总数的20%。

3、同一年度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校优秀奖学金者,奖金就高发放。

(二)基本条件:

1.评定优秀奖学金基本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政治理论;

(2)在专业学习和科学研究中成绩突出,主要学位课程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选修课程考试(考查)成绩70分以上;在校期间以第二作者身份以上在CSSCI期刊公开表论文或作为主要研究者参与科研项目获奖的优先考虑。

(3)在社会实践中有突出成绩;

(4)在兼助教、助研、助管工作中做出优秀成绩;

(5)在校、院研究生会工作中做出优秀成绩;

(6)独立完成作品或主要参与作品在省级频道播出;

(7)在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绩。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优秀奖学金申请资格:

(1)凡在本学年中受到各种处分及校、院(系、所)通报批评者;

(2)凡一学年中学习课程考试考查中一门课程不及格者;

(3)有破坏环境卫生、浪费水电及违章使用电器行为,受到宿舍管理部门通报批评者。

(三)申报对象:

取得正式学籍并已注册的201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评审程序

(一)研究生根据申报条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及支撑材料。

(二)二级学院评定小组对研究生本人提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并在学院公示初评结果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处。

(三)研究生处对候选人进行再次审核,报校长办公会或校奖学金评定小组审议后确定获奖名单。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报送要求

(一)学院评审工作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操作透明,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二)学院完成评审和公示环节后需报送以下材料:

1.《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并附相应支撑材料。

2.《浙江传媒学院推荐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2)

所有书面材料均一式三份,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校研究生处。

(三)学院上报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6日16:00前,书面材料交至行政楼610室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86706226。电子邮箱:271305004@qq.com

附件:

1.《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浙江传媒学院推荐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汇总表》

浙江传媒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13年9月26日

附件1: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附件2:浙江传媒学院推荐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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