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
当前位置是: 网站首页 -- 日常通知 -- 培养 -- 正文

关于评选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30   点击量:

关于评选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新闻与传播学院:

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浙传院研【2013】1号)规定,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开始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基本条件及申报对象

(一)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注: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校优秀奖学金者,奖金就高发放。

(三)申报对象:

我校取得正式学籍并已注册的,并符合(二)项基本条件规定的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

按照省资助中心下达的计划,2013年我校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为1名。二级学院按计划的1:1.5比例进行推荐(即推荐名额为2名)。

三、评审程序

(一)研究生根据申报条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及支撑材料。

(二)二级学院评审委员会在校优秀奖学金初评入选者中,于计划限额内以1:1.5(2名)比例进行初审并推荐,推荐名单同校优秀奖学金初评名单一并公示。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处。

(三)研究生处报送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学校将最终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报送要求

(一)学院评审工作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操作透明,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二)学院完成评审和公示环节后需报送以下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并附相应支撑材料。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1)。

3.评审工作总结(须包含评审依据、评审过程、评审结果等内容)。

所有书面材料均一式三份,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校研究生处。

(三)学院上报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6日16:00前,书面材料交至行政楼610室研究生处。联系电话:86706226。电子邮箱:271305004@qq.com

附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

2.《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

浙江传媒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13年9月26日

附件1: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附件表格.doc

附件2: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doc

Copyright © 浙江传媒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党委研工部)  版权所有

中国 · 浙江 ·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