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李长春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云山主持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延东宣读了《关于表彰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我校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成为浙江省省属和部属高校中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反映了我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已经走在全省高校前列。
作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目前全国培养广播影视及其他传媒专门人才的主要院校之一,我校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早在2005年1月就成立了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设文明办,并配有专职人员进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教育厅、省文明委和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学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不断创新创建形式,丰富创建内容,拓展创建思路,提升创建水平,在全校形成了人人知道创建、个个参与创建的浓郁氛围。
学校充实调整了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亲自担任主任,各基层单位党政一把手任所在单位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建立了党政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协调指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校院两级管理的创建工作领导体制与长效工作机制;按照《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和《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完善了各年度文明单位创建规划;不断完善《浙江传媒学院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制定了院部、机关、后勤、传媒大厦等四种文明单位考评文件,形成了单位自评、部门评比、校领导评比三个层次的评比架构;在加强本院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认真做好与淳安县塘坞里村、与天台县泳溪乡的结对扶贫工作,携手贫困乡村共创文明。
学校高度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成立党建研究会,建立健全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模式,积极推动二级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始终贯彻以学生为本的宗旨,扎实推行学工“八大工程”,努力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育人体系;积极打造具有传媒特色的校园文化,创新体制与机制,初步形成了在艺术实践中自然融汇思想教育的新格局。
学校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大局、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与全体党员师生的立足岗位做贡献紧密结合起来,采取一系列措施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形成了切实加强思想引导、深入推动岗位建功、充分发挥领导带头作用、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党内外的联动效应以及拓展活动平台,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的“一引、二建、三带、四范、五联、六拓”的创先争优新做法。同时,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的选拔、教育、培训机制,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维护教职工身心健康,形成了和谐共进的新气象。
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深化校务公开,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方面的作用,认真落实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二级学院院(处)务会议等议事规则,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调动和发挥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不断推进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的进程。同时,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构建惩防体系。
学校十分注重基础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最清洁校园”建设、平安校园创建、浙江省和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等活动,不断夯实文明单位创建基础。同时,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坚持开放办学,几年来连续承办中国国际动漫节活动、承担广电总局组织的新闻记者编辑与主持人播音员资格考试命题和阅卷工作,积极推进与地方政府及广电传媒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深入推进产学研一体化进程,不断提升服务社会能力。
由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措施得力,学校在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突出成绩与明显进步:学校顺利通过2011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桐乡校区2011年正式投入使用;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申报成功;“播音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被列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学校被评为浙江省级和国家级语言文字示范中心;2010年《浙江传媒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高校百强社科期刊”;学校连续六年获省“平安校园”称号,连续三年获省“治安示范单位”;被省委宣传部授予“浙江省文化建设示范点”;被浙江省委、省政府评为“双万结对,共创文明”活动先进单位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结对帮扶工作先进单位;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校团委也被评为2009年度“浙江省五四红旗团委”和2010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校“礼仪文化”项目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品牌”一等奖,学校师生创作的《孝女曹娥》、《盖世武生》、《杭嘉湖》、《长生殿》等影视作品,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活动是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评选活动,每3年评选表彰一次,是文明建设综合性评价的国家级最高荣誉。这次我校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2006年学校获浙江省文明单位、2008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后,学校在文明单位创建中取得的又一重要殊荣。学校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夯实文明单位创建基础,使广大师生对学校办学理念的认同化为对高层次、高品位文明的自觉追求,为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供精神动力与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