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院(部):
为保障学校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试行)关于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期末课程考核工作。
2、组织教学的单位都须在考试前,提前将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考试安排通知研究生。
二、总体安排
1、考试安排
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均须按照已印发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考试或考查。本学期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统一安排在校历第17周(2024年6月17日-6月22日,以下简称“期末考试周”)进行,具体时间待开课单位排考完成后另行通知。其他课程的考核时间由开课单位根据课程结束时间自行安排。各开课单位应统筹协调相关考试的时间、场地、监考人员安排工作,并及时通知相关师生,确保考试平稳有序开展。需要使用研究生智慧教室进行考核的,可提前三周通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预约借用(如考前三天仍未获审批请及时联系朱老师86879250沟通确认)。
2、缓考安排
修读课程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缺考处理,课程成绩记为零分。非学位课程首次考核不合格,可申请一次补考。课程补考申请应在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提出,逾期不予理受理。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核时,必须在考试前至少一天向任课老师提出缓考申请(因病者须持学校指定医院病假证明),经导师审核、任课老师同意、课程归属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备案,予以缓考。因急病未能事先提出缓考申请者,必须在病愈后凭疾病病假证明及时补办缓考申请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课程成绩记为零分。缓考课程考试应安排在授课学期内,或在下一学期第一周内完成。
三、成绩及归档处理
1、按照《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各相关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做好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的教学文档规范管理工作。
2、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定。课程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达到合格要求的方可获得学分。
3、课程考核结束7天内,任课教师应及时将考核成绩录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从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课程成绩表》《成绩分析表》(成绩与试卷分析字数不少于300字)并签字,连同其他规定的材料一起归档,上交相关单位保存。
四、研究生提交教学评价及其他教学事宜
1.2022、2023级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系统,在学期结束前对本学期课程进行如实客观评价。逾期未评价者无法查看课程成绩。
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时审核学生提交成果。路径:研究生系统-特殊模块管理--学生成果审核。
3. 本学期素质拓展和创新创业部分成绩及时录入研究生系统。依据审核通过的学生成果,研究生秘书录入相应成绩。方法:登录研究生系统,切换任课教师身份,教学管理-成绩管理-成绩录入。
五、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携带研究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2、各单位在考前应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学习学校考试管理方面的制度和文件,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督促学生诚信考试。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浙传院〔2022〕12号)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3、各单位应按照考试实际情况安排监考人员,并组织相关人员(尤其是新进校教职工)学习有关规定,重申监考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加强考试过程各环节的管理,落实考试各项工作,保障考试顺利进行。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