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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级研究生行业实践及2021级研究生基础实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8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级研究生行业实践及2021级研究生基础实践工作。各培养单位应分别根据2020级、2021级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实践环节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践内容

(一)行业实践:基地实践、导师安排实践

(二)基础实践:暑期社会实践

二、实践时间

2020级研究生行业实践、2021级研究生基础实践的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结合培养方案相关要求确定。

三、行业实践要求

(一)疫情风险规避

实践期间,研究生居住地或实践单位所在地应为低风险地区。如在实践过程中有风险等级变化,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二)实践前准备

1.培养单位维护实践基地

培养单位应在研究生系统中维护好实践基地。

2.培养单位审核实践申请

实践前,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制定明确的实践计划。研究生在研究生系统(培养管理菜单下实践管理模块)中填写实践申请,上传三个文档:实践计划(word,文件命名:实践计划-学号-姓名)、家属知情同意书(手签扫描件,文件命名:知情同意书-学号-姓名)、实践安全协议(手签扫描件,文件命名:安全协议-学号-姓名)。导师、培养单位分别审核通过,并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备案。家属知情同意书及安全协议由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分别编制。特别说明:已填完的三个文档以实践计划、实践安全协议、家属知情同事书为顺序生成在同一个pdf文档上传附件。

3.培养单位安排业界导师

培养单位开展业界导师双选,并将双选结果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备案。

4.培养单位购买学生保险

培养单位须为所有专业实践研究生购买意外伤害类保险。

(三)实践过程管理

实践过程管理以培养方案和学院要求为准。培养单位应指定联系人定期联系研究生。研究生在实践期间如更换实践单位的,研究生须重新在系统提交实践申请,审核通过后开展实践并向培养单位报备更新后的个人信息。

(四)实践结果考核

行业实践结束后,培养单位应总结实践情况并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提交《浙江传媒学院实践情况汇总表》。培养单位应召开实践总结会,对研究生提交的实践成果进行评价。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实践学分。

四、基础实践要求

(一)疫情风险规避

实践期间,研究生居住地或实践单位所在地应为低风险地区。如在实践过程中有风险等级变化,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二)实践前准备

1.培养单位审核实践申请

实践前,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制定明确的暑期社会实践计划。研究生在研究生系统(培养管理菜单下实践管理模块)中填写实践申请,导师、培养单位分别审核通过,并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备案。

2.请各培养单位于7月2日前完成对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指导。

3.培养单位购买学生保险

(三)实践过程管理

实践过程管理以培养方案和学院要求为准。培养单位应指定联系人定期联系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的研究生。

(四)实践结果考核

暑期社会实践结束后,培养单位应总结实践情况并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提交《2021级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情况汇总表》。培养单位应召开实践总结会,对研究生提交的实践成果进行评价。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实践学分。

五、实践成果提交

在行业实践、基础实践结束以后两周内,研究生在研究生系统(特色模块管理菜单下学生成果管理模块)中提交相应实践的成果材料,导师、培养单位负责审核认定。纸质版的成果材料由各培养单位做好整理、存档工作。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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