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根据《浙江传媒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浙传研〔2020〕27号),现启动2024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
一、奖励标准及推荐名额
(一)奖励标准:优秀实践成果设一、二、三等奖,奖金额度分别为2500元/生、1500元/生、800元/生。
(二)推荐名额: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基数为2022级研究生总人数。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我校学籍且按规定注册的2022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申报成果须为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所取得的成果。成果须体现本人信息。
(三)申报成果应具有较好的实效性,解决实际问题;或在技术上有发明或创新;或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对于填补空白、具有重大实践创新或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实践成果,优先鼓励申报。
(四)涉密成果不得申报。
(五)本学年有下列情况者,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评选:(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或有其他损害学校声誉行为者; (2)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3)休学者。
三、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分为文艺作品类、应用设计类、实践报告类三类。申报者可根据成果情况自主选择一种成果形式。
(一)文艺作品类:主要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文学创作等。
(二)应用设计类:主要包括工程设计、产品及设备研发、技术(工艺)研发、规划设计等。
(三)实践报告类:主要包括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四、申报材料
(一)《浙江传媒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
(二)成果形式表现形式:文艺作品类提供光盘、图册等;应用设计类为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
(三)相关支撑材料: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自愿申报,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供申报材料。
(二)培养单位推荐。培养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相关申请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给出评定意见。材料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培养单位在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定结果及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单位提交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前。推荐意见分两档,一档为一二等奖,二档为三等奖。推荐名额不得超过附件3数量。
每位申请人提交至培养单位的材料及命名规则如下:
1.申报表:申报表-第一完成人姓名-成果名称
2.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第一完成人姓名-成果名称
以上材料打包至一个文件夹:培养单位名称-第一完成人姓名-成果名称
培养单位提交至研究生院的材料及命名规则如下:
1、每位申请人的文件夹
2、培养单位评定结果及推荐意见表:评定结果及推荐意见表-培养单位名称
以上材料打包至一个文件夹:培养单位名称-实践成果奖评选材料。其中一二等奖申报表需纸质五份,培养单位评定结果及推荐意见表需纸质盖章一份。
(三)学校评审、公示。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选并最后确定获奖等级。研究生院将对最终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公布表彰。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公布最终获奖名单,进行相应表彰,并从获得校级优秀实践成果一等奖的作品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优秀实践成果评选。
六、评定原则
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标准,严格筛选,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七、其他
研究生申报实践成果奖应当自觉遵守学术诚信。在公示期间或获奖后发现有学术失范行为的,将撤销其所获奖项,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联系方式:研究生院汪老师,86876832,行政楼610-1,yjsc@cuz.edu.cn
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
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定结果及推荐意见表
附件3:各培养单位推荐名额数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