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单位:
培养方案是进行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范围
新闻与传播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三个学位点
二、制定原则与要求
《浙江传媒学院关于制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浙传研〔2022〕15号)(见附件)
三、制定(修订)程序及安排
(一)2022年7月15日前,各学位点根据《指导意见》成立组织机构。
(二)2022年9月1日前,各学位点深入调研,征求师生意见,形成调研报告和详细工作方案。
(三)2022年10月1日前,完成培养方案并组织3-5位校外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会议纪要。
(四)2022年11月1日前,各学位点提交培养方案初稿,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对培养方案初稿进行格式审查,学位点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根据情况组织开展抽审汇报。
(五)2022年12月1日前,各学位点提交定稿培养方案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汇总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
(六)2023年1月13日前,完成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思政设计表、教材等资料的审核,提交培养方案及所有附件纸质版、电子版材料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存档。
联系方式:陈老师,86832649,行政楼609-1。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