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革故鼎新、追求卓越,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19〕7号)规定,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启动了2022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部门、个人,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形成的值得推广借鉴的教学案例,均可申请认定“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
二、推荐名额说明
2022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实行限额申报,各培养单位申报不超过3项(超过1项须进行排序)。获得学校“研究生课程案例库项目”立项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推荐。
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且不计入本单位名额内,无需排序,需提供入库证书或获奖证明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并在汇总表备注中填写认定单位及认定时间。
三、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一)案例说明书。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说明,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认定申请,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1。
(二)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授权书详见附件2。
(三)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本表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排序并加盖公章,汇总表详见附件3。
2.电子材料。
(一) 案例说明书。
(二) 作者授权书扫描件(手签)。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案例说明书/作者授权书_学校名称_申请人姓名。每个案例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案例名称_学校名称_申请人姓名。
四、其他
所有材料需在2022年5月30日前提交到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方式:陈老师;行政楼609-1;86832649 ;2713050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