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经研究生个人申报、培养单位选拔推荐,专家评审,现将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研究生专项)拟推荐项目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疑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公示时间从9月9日到9月13日。
4.公示联系处室及联系方式: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86832649;行政楼609-1;yjsc@cuz.edu.cn。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