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由于研究生招生人数增加和招生专业方向调整,为合理安排师资力量,保证研究生培养工作高质量运行,现开展研究生导师变更指导专业方向申请工作。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校内导师管理办法(修订)》(浙传院研[2017]4号)文件,导师指导方向变更须经个人申请、所涉及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等程序。具体安排如下:
1.导师个人申请。申请人于10月19日前填写《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导师变更指导专业(方向)申请审核表》并提交原培养方向所属单位研究生秘书。说明:原“新媒体传播方向”现更名为“数字媒体与智能传播”,原新闻与媒体管理、广告与品牌传播更名为“新媒体运营管理(含广告与品牌传播)”。
2.双方审议。原培养方向所属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10月21日前审议完毕相关材料并签署意见,审议后材料流转相关申请人的拟转入培养单位,拟转入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10月27日前审议完毕并提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备案。
3.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发文公布变更名单。
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导师变更指导专业(方向)申请表
附件2:培养单位及方向联系人
附件3:导师归属方向一览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