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校研究生业界导师队伍,进一步推动双导师制的落实,根据《浙江传媒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浙传院研〔2012〕1号)(附件1)和《浙江传媒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业界指导教师聘任办法(暂行)》(浙传院研〔2012〕4号)(附件2)的规定,现将2015年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研究生业界导师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新闻与传播专业的广播电视新闻学、新闻与媒体管理、新媒体传播、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四个方向。
(一)选聘条件:业界导师所在单位原则上必须是行业一线单位,一般要求正高职称,副高职称从严掌握,具备培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能为研究生实践及就业提供优良条件。
1.工作在专业一线,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参与过重大项目(活动)的策划、研究或操作并获奖,在业界知名度较高,能够给研究生提供一线实践机会并指导的专业技术人员。
2.长期在行业管理部门担任重要岗位,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业界影响力大,能够提供实践项目或科研项目的人员。
1.各相关学院根据遴选要求在征求各专业方向校内导师的意见,选择拟推荐导师,被推荐人填写《浙江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业界导师申请审核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实践科研成果等(包括职务及职称复印件、实践和科研成果复印件),学院负责资格及材料的审核。
2.各相关学院将盖章后的申请表、汇总名单(见附件4)及相关材料于2015年1月15日前上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审核。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提交的被推荐人资料进行复审,确定最终增补名单,1月23日前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公布结果。
联系部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行政楼610室)
联系电话:86832649;联系人:周佳丽、陈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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