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学位〔202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院长办公会、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我校申报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申请新增新闻与传播硕士、艺术硕士(广播电视领域)、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三个专业学位点,现将申请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反映,匿名反映不予受理。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线索清楚。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办公室:行政楼609-2 电 话:0571-86706226;
纪检监察室 电 话:0571-86832068
附件:
1. 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报告
2.《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
3.《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新闻与传播硕士)及人才培养方案
4.《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艺术硕士(广播电视领域)]及人才培养方案
5. 《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及人才培养方案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