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学院(部)、研究机构:
为扎实有序推进新一轮硕士学位点的申报工作,学校决定采取“立项建设制”方式,启动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申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相关行业内有关硕士学位人才培养能力不足,社会需求量大;
(二)拟申报的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需拥有三个及以上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学科方向;
(三)各学科方向学术队伍整体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结构合理,主要学术骨干在国内外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立项至结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在培育期内应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办法及条件》(附件2)中相关硕士点的各项申请条件要求。
二、材料上报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学科现状和发展规划,结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办法及条件》(附件2)逐条对标,填写并提交《浙江传媒学院新一轮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1份)及电子版。
本次拟申报的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要求学硕与学硕之间、专硕与专硕之间骨干师资不得重复,学硕与专硕之间骨干师资重复率不超过70%。
请各学院(部)、学科、科创机构认真组织,全面梳理本单位骨干师资并逐条对标条件,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申报工作,跨学院联合申报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需明确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统一组织申报并上报材料。
上报时间与地点:请各申报单位于11月8日前将《浙江传媒学院新一轮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申报表》纸质稿(一式1份)上交至行政楼609-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caixia@126.com。
联系人:杨彩霞、范晓雪;电话: 86706226。
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新一轮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申报表
附件2: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办法及条件(2020)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