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一流学科、各学院(部)、各校级研究机构、各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学科专业信息采集和省重点建设高校、省一流学科绩效评估相关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314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7〕75号)、《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教高科〔2016〕168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学科专业信息采集和省一流学科终期验收绩效评估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学科专业信息采集
学科专业信息采集,报送的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具体报送要求详见附件3-1:2020年学科专业信息采集报送要求。
本次学科专业信息采集流程:各学院(部)、研究机构、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我校学科建设高端数据平台上填报数据,经由相关部门审核后,最终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统一上报至浙江省本科高校信息系统。
学校学科建设高端数据平台于2021年1月5日开放。
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11日为数据采集填报阶段,各报送单位填报的数据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并于1月11日16点前将报送数据的签字审核纸质稿交至行政楼609-2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1年1月12日-2021年1月15日为相关部门数据审核阶段。各审核部门最终审核的结果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并于1月15日16点前将审核数据的签字审核纸质稿交至行政楼609-2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请各部门在指定时间内按时报送、审核数据。学科专业信息采集报送要求及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1、附件3-2。
二、省一流学科终期验收绩效评估
本次省一流学科终期验收绩效评估按照《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评估办法(试行)》中有关规定执行,数据采集时间段为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评估对象: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省一流学科。
评估内容:对标《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任务书》,填报2016年-2020年五年以来各省一流学科在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学科影响力、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建设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标志性成果的产出情况。
评估团队:
1.戏剧与影视学
牵头人:伏涤修
成 员:倪祥保、李晋林、杜晓红、丁海祥、胡晓阳、俞春放、向 宇、刘 琴
2.新闻传播学
牵头人:黄 敏
成 员:崔 波、张 雷、胡微微、王 全
3.信息与通信工程
牵头人:张解放
成 员:俞定国、姜燕冰、苗小雨、胡美红
4.评估数据团队
学科处:张邦卫、杨彩霞、陈晓凤
教务处:黄寒冰、顾瑶韵、顾琳锋
科研与创作处:孙丽园、沈丽霞、洪棋文、陈维龙、张若颖
人事处:章周炎、卢柳青
社会合作处:方 杰、邢佑川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郭光初、张文婧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杨寿堂、沈江玮
全媒体实验创新中心:周海峰、赵超
创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傅梅烂、黄巧玲
评估要求:各省一流学科要高度重视,由学科负责人牵头相关学院、相关研究机构做好本学科终期验收绩效评估工作。请各学科填写《省“十三五”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自评总结报告》和《主要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对照表》(自评报告提纲及对照表见附件4),主要建设指标完成情况的数据需要结合本次学科专业信息采集数据,请在数据全部采集完成后,于2021年1月18日前将《省“十三五”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自评总结报告》和《主要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对照表》纸质稿交至行政楼609-2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20110989@cuz.edu.cn。
联系人:范晓雪 杨彩霞,电话:0571-86706226。
附件1-4: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学科专业信息采集和省重点建设高校、省一流学科绩效评估相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7〕75号)
附件3-1:2020年学科专业信息采集报送要求
附件3-2:学科建设高端数据平台操作说明
附件4: 省“十三五”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自评总结报告提纲及主要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对照表样式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