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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0   点击量:

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浙传院〔2023〕78号)精神,学校于上半年启动了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由于暑期前后学校机构调整、中层干部换届,人员变动较大,且学校7月份组织了专家辅导后,一些老师对申报书又进行了修改。现需申报者对原已提交的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科学总结、佐证材料等进行最后的修改完善,提交学校申报材料终稿,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者填写、提交《浙江传媒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1,其中“评审意见”不用填写。填写说明见附件2)一式6份;

2.提交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附件3)一式6份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论文、相关文件、获奖证书、改革方案、新闻报道、专家鉴定等等,A4纸复印后装订成活页本提交备用)一式1份;

3.申报材料要求A4双面打印装订,经培养单位审核汇总后,将各项具体申报材料于930日前送交研究生院培养(钱塘校区行政楼610-2),电子版《推荐书》与《科学总结》的电子版发送到20150033@cuz.edu.cn,并注明是最终稿。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申报材料修改、汇总和上报工作,学校将在材料汇总后组织专家评审,具体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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