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创新能力,促进实现研究生教育目标,现启动我校2022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须为具有我校学籍的统招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且距离预期毕业一年以上。
(二)申报人可以2-5人组成团队提出项目申报,原则上每名研究生只能申报或参加一个项目。
(三)申报人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并能按期完成创新计划。
(四)申报人导师能积极支持其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研究工作,研究生培养单位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已获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创新类项目立项,尚未结项者不能参与申报。
二、项目类别
(一) 科技成果推广类项目:旨在推动研究生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编程、程序开发、科技研究、发明创造等类型项目。
(二) 科研创新类项目:旨在推动研究生学术创新与艺术实践,包括但不限于文史类理论研究、现象研究、影视艺术创作等类型项目。
(三) 创业实践类项目:旨在搭建研究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业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创业计划与实践、平台运营、产品宣发等类型项目。
三、资助标准和方式
项目资助分重点资助、一般资助、立项不资助三类,重点资助项目每项3000元、一般资助项目每项1000元。获批立项资助的项目分中期和结项两次各50%给付,经费资助采取发票报销的方式,最终报销额以财务处实际审核通过的票据金额为准。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对推荐参加2022年新苗人才计划省级拟推荐项目评审,但最终未获立项的项目,按本通知要求参加本次申报的,将优先资助立项。
四、项目申报程序和办法
(一)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申报、研究生培养单位初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二)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1)《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1)。要求除四、五选填、第九项“培养单位审核推荐意见”和“学校审定意见”栏以外的内容全部填写完整;
(2)如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如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实践作品参加竞赛获奖证书等须附在申报书后一起提交;
申报人于2022年3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通过邮箱提交所在培养单位汇总。申报材料要以“培养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对于需填入意见的栏目,在征求相关人员同意后可直接填入内容,签名处可用电子签名。申报材料内容不齐备,或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信息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初审,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汇总到《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1090091363@qq.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5天。
五、项目研究周期与结题方式
本次申报获准立项的项目将安排中期检查,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结题成果按项目类别,科技成果推广类项目应以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程序或发明专利等作为结题成果;科研创新类项目结题成果为艺术创作作品、在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创业实践类项目结题成果为创业实践成果、平台运营或宣发成果等,其中重点资助项目原则上须以第一署名单位为“浙江传媒学院”发表省级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含明确的论文录用通知),或取得实践创新创业类竞赛省级及以上获奖成果。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