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为研究生提供了专业的实践平台,使其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我校将全方位推进院级、校级、省级三级体系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应坚持以服务“三支队伍”建设为导向,以科技发展、国家战略和浙江发展需求为牵引,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整合高水平学科、高能级平台和高精尖行业企业等社会优质资源,构建人才培养供需适配新机制,着力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培养急需人才。
二、认定范围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已建的院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三、认定条件
(一)牵头单位基本条件
1.牵头单位应是研究生培养单位;
2.对研究生联合培养有明确的考核要求,能够对研究生在联培基地期间进行培养过程监督;
3.申报的基地以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主,基地建设定位清晰,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特色鲜明,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
(二)共建单位基本条件
1.共建单位应是省内地方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或其他社会组织。双方应已有2年及以上稳定的产学研合作经历,具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基础。
2.共建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接收能力,每年能够接收研究生10名及以上,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
3.共建单位应具有稳定的资金支持,能够配备管理人员,与牵头单位一起负责研究生在联培基地期间的日常管理、思政教育和安全管理,能够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保障条件等。
4.共建单位应拥有一定数量的行业导师,在本专业领域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队伍以及相应的科研设备和平台,能满足指导研究生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的要求。
(三)优先支持直接服务“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与地方重点产业群(产业链)紧密关联、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培养卓越工程师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四)优先支持建有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工作站),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高能级科创平台的单位与高校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五)优先支持培养单位与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三、申报数量
2025年拟建设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0个。已有在校生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至少申报1个校级联合培养基地项目,2025年新招生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不作要求。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于2025年4月20日前填写一式一份《浙江传媒学院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认定书》(见附件1),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
(二)培养单位审核后,于2025年4月25日前将《申报认定书》(附件1)(一式四份)、《申报汇总表》(附件2)(盖章)及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合作协议书(一式四份,可复印)提交研究生院,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yjsc@cuz.edu.cn。
(三)研究生院将组织评审,做出认定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基地建设周期为一年,采用项目制管理方式,由研究生院组织成效评价。鼓励符合条件的基地申报认定省级基地,如认定成功,学校另行配套建设经费。
(二)基地建设总经费为2万元/项。培养单位应科学合理进行经费预算,经费使用应符合学校财务制度。
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0571-86876832
联系地址:浙江传媒学院钱塘校区行政楼610-1
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认定书
附件2:浙江传媒学院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汇总表
附件3: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效评价指标体系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20日